[法律觀點] 因為調解導致追訴期滿,還可以提告嗎?
發佈於 2025/06/10| 最後更新 2025/06/12
發佈於 2025/06/10| 最後更新 2025/06/12
在進入訴訟程序的案件中,調解是最常使用的一種解決方式,因為它通常會比訴訟程序更快速、成本更低。然而,許多人並不知道,一旦調解未果,案件是否還能提告,往往還受到「追訴權與請求權」的限制。
如果因為進行調解而錯過了時間,是否還可以提起訴訟呢?
PAMO車禍線上律師所經手的車禍累計超過1000件,針對全台汽機車駕駛人,提供會員制法律服務,本文將從法律實務角度,全面解析這個議題。
ㄧ、什麼是追訴期?
二、調解會影響追訴期嗎?
三、重點問題:如果因為調解導致追訴期滿,還可以提告嗎?
四、如何避免因調解導致失去提告權?
五、結語
在民事案件中,時效通常是指「請求權」消滅時效。
根據《民法》第125條起,一般債權的請求時效為15年,但根據不同類型的請求,例如:薪資、租金、損害賠償等,會有較短的時效(如2年、5年等)。
在刑事案件中,「追訴權」則是指檢察官可以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訴的期限。
根據《刑法》第80條,追訴期限因罪刑輕重而異,整理如下:
《刑事訴訟法》第237條有規定,針對能提出刑事告訴的案件,限於屬告訴乃論之罪,而且是「能提告之人」進行提告,而且要在知悉犯罪之人 6 個月內提出唷。
例如:車禍受傷向對方提告,就屬於告訴乃論,所以要在6個月內提出唷。
依據《民法》第129條,調解程序若是經法院受理,可視為「中斷時效」的理由。白話地說,案件進入調解程序,時效停止計算,待調解不成立時,時效則會繼續計算。
《民法》第133條,因聲請調解或交付仲裁而致時效中斷,若是調解之聲請經撤回、被駁回、調解不成立或仲裁之請求經撤回、仲裁不能達成判斷時,視為時效「不中斷」。
如果聲請調解或進行仲裁,時效視同中斷,追訴期的時間不會繼續計算;但當調解撤回或調解不成立時,時效將視同沒有中斷,繼續計算時效;如果是私下調解,在未經法院或其他具公權力機關主持的情況下,就沒有辦法產生中斷效果。
刑事案件中,追訴期較為嚴格。雖然部分輕罪案件可透過調解撤回告訴,但若調解過程中未明確進入司法程序,仍會因時間拖延而導致追訴權消滅,無法提出刑事訴訟。
可以提告的情況:
若是法院調解或調解程序受法院正式紀錄,會發生時效中斷的效果。也就是說,即使調解花了很長時間,只要調解在時效內啟動,後續仍可再提告。
小結:可以提告,但需證明調解中斷了時效。
無法提告的情況:
如果只是口頭或私下協議的調解,即使雙方溝通良久,只要沒有正式進入法院或調解委員會程序,就無法主張中斷。
小結:若時效已過 ,無法提告。
刑事案件追訴期較為嚴格。若在期間內未進入司法偵查或起訴程序,即使雙方進行過非正式的和解談判,只要未正式告訴或啟動程序,追訴期一到,偵察機關即失去提告權利。
小結:若時效已過,不能再提告。
PAMO車禍線上律師團隊提出四個注意事項,如下:
調解雖是一種有效的爭議解決方式,但若處理不當,可能會讓你錯失提告的黃金時機。因此,大家務必要了解請求權時效、追訴權的時效與中斷條件,並在調解前諮詢律師的意見,以保障自身權益。
如果您正面臨類似問題,PAMO車禍線上律師團隊建議盡早尋求法律協助,避免因時效過期而失去求償或提告機會。
致閱讀到這裡的你/妳:
天天通勤,不出事最好,一有交通事故,處理不當,會浪費大把時間和金錢!
開車通勤族必備法律後盾【PAMO車禍線上律師】
車禍處理諮詢不限時 x 問到飽
第一時間到結案的重重關卡,即時提供建議
如何妥善溝通、爭取權益?因為明白,所以安心
成為會員,如同擁有個人專屬律師;你繼續上班、吃飽睡好,PAMO陪你度過難關、處理到位
◎ PAMO會員年費$1,200|每月只要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