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觀點] 由三峽北大國小前重大車禍,淺談若對方犯過失致死罪,我方如何求償


發佈於 2025/05/21|


[法律觀點] 由三峽北大國小前重大車禍,淺談若對方犯過失致死罪,我方如何求償_PAMO車禍線上律師

在 2025 年 5 月 19 日下午,位於新北市三峽區國成路與國光街口, 一輛由 78 歲老翁駕駛的自小客車疑似失控暴衝,先後衝撞等紅燈的騎士與正要放學過馬路的學生,造成3人死亡、12人輕重傷。

當對方因肇事犯下「過失致死罪」時,我方可從哪些途徑爭取賠償?讓PAMO車禍線上律師團隊為你詳細解析:

目錄:

一、直接向肇事者請求賠償
二、透過保險求償
三、家屬可否申請犯罪補償金?

一、直接向肇事者請求賠償

有些人說:告刑事解百件,來一百件車禍通通告刑事都有用,起訴之後再附帶民事就好了。

以下說明「民事訴訟」與「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之差異:

A.繳納裁判費用:
於刑事訴訟程序中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不用繳納裁判費;直接提起民事訴訟,須繳納裁判費。

B.程序的進行:
附帶民事訴訟是以刑事判決作為基礎,若被告藉故拖延,或甚至不出庭而遭通緝等,致刑事訴訟無法終結,附帶民事訴訟部分亦因此而受延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則被告經合法通知未到庭,原告得聲請一造辯論判決(白話解釋:有一方沒有到庭,這時有到庭的人,可以向法官要求「聽我說就好」),請法院依據現有證據和主張為判決。

C.提出時間點: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雖然可以不用繳納裁判費,但必須在正確的時間點提出,否則法院會拒絕喔!

  • 刑事起訴後到第一審辯論終結前
  • 提起上訴後到第二審辯論終結前

民事訴訟則是隨時都可以提出,但要留意有效期限:
「我知道有什麼損害,也知道叫誰負責」的情況下,請求權的有效期限是「兩年」。從知道「損害金額」與「誰該負責」開始,兩年內要向對方請求賠償。既然知道找誰負責,法律就不允許你拖拖拉拉不處理。

延伸閱讀:車禍民事求償,什麼時候提告才不會錯過?

可請求的項目:

A. 關於被害者於死亡前的醫療費用:

  1. 醫療費用
  2. 往返醫院的交通費
  3. 看護費

註:若受害者當下送醫急救後,不治身亡,家屬可要求以上費用之賠償。

B. 關於被害者死亡後的補償:

  1. 喪葬費:
    如果車禍被害人不幸去世,他的親屬可以要求加害人賠償必要的喪葬費用,例如收殮與埋葬的費用。
  2. 扶養費:
    根據民法第192條第2項,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負損害賠償責任。
  3. 被害人家屬的精神慰撫金:
    民法第194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因此,能夠請求慰撫金的人,只有被害人的「父母、子女、配偶」,並不包含兄弟姐妹。
    根據司法院的法院依民法第194條酌定非財產上損害賠償金額之分析報告,精神賠償金平均會判 88.5 萬元。實務上,法院會考量以下:請求人與被害人之關係、加害人行為為故意或過失、被害人/請求人/加害人之財產等因素。
  4. 其他因車禍所造成的額外支出

註:法院會考量該筆支出是不是必要的、金額合不合理以及被害人本身有沒有肇事責任等因素,來計算出各個項目的賠償金額,並且會明確交代理由跟計算方式。

延伸閱讀:在一場車禍賠償的民事官司中,你可以跟對方要求哪些賠償?

二、透過保險求償

1.先向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強制險)提出理賠申請

強制險會先進行案件分類,確定受害人是受傷、失能還是死亡之後,按每位受害者的情況,依照《強制汽車責任險保險給付標準》進行理賠。

  • 傷害醫療給付:上限20萬元
  • 失能給付:按分級,為5~200萬元不等
  • 死亡給付:200萬元
  • 每位受害者,在每次車禍事故中可以申請到的強制險理賠上限為220萬元(含受傷、失能與死亡)。

注意:
強制險「不看肇事責任」,只要因為車禍受傷、失能或死亡,就可以申請對方的強制險理賠。
縱使今天對方有酒駕、吸毒、故意行為、犯罪行為或無照駕駛等,我們仍然可以去申請對方的強制險理賠,保險公司也會理賠我們的損失。但是,前面提到的情況,當我們申請對方的強制險之後,保險公司會回頭去向肇事駕駛追償!

延伸閱讀:強制險-每台車必備的保險|常見問答,一篇搞定

2.再向肇事者申請追加理賠

A. 若對方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

如果強制險賠得不夠,或是對方有財物損失時,應該要怎麼辦呢?
第三人責任險的目的,就是彌補強制險的不足,在我們應該要負擔肇事責任時,它的能夠同時針對「人傷」以及「財損」進行理賠。

  • 第三人體傷:受傷、失能、死亡(含精神慰撫金)。
  • 第三人財損:因車禍造成的財務損失。(車損、營業損失、薪資損失、衣物、貴重物品等)。

B. 若對方沒保險,或保險賠付不足時:

可向肇事者本人請求賠償!
出示相關單據給法院,法院會扣除保險已經給付的部分,判斷加害人還須給付的數額。
若對方拒絕或無法履行賠償,可透過法院判決作為強制執行名義,對其財產或所得聲請強制執行。

延伸閱讀:
車禍保險公司理賠流程大公開|掌握4步驟,案件處理穩妥到位
[法律觀點] 收到民事判決後,我該怎麼做才能拿到錢?


三、家屬可否申請犯罪補償金?

不行!

根據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50條,與高等檢察署之說明,申請人必須是因為犯罪行為被害致「死亡者」之遺屬,例如殺人罪、車禍之過失致死罪等。因為這類的犯罪被害人已經死亡,所以由他的遺屬來申請「犯罪補償金」。

但必須要注意的是,如果是車禍致死之案件,被害人遺屬依汽車強制責任險之規定,可以請求保險金的話,就不能再來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但如果因為特殊情形而無法依強制汽車責任險獲得保險給付或補償者,則可提出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

而因「犯罪行為」被害致「致重傷者」,不管是因為故意或過失之犯罪行為,例如是故意被打或者不小心發生車禍,只要被害人因為該犯罪行為而導致重傷,受重傷之本人即可來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

犯罪被害補償金之金額:

  • 重傷補償金:新臺幣80萬~160萬元。
  • 遺屬補償金:新臺幣180萬元。

延伸閱讀:
車禍留前科? 車禍可能涉及的刑事罪名?
車禍提告要告什麼?民事、刑事還是國家賠償?別錯過提告黃金時間!

把這篇文章分享給朋友
與客服聊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