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條款於民國110年07月22日公告生效

線上和解書服務、線上和解書保固服務與揭示於網域為pamolaw.com的各項服務(下稱「本服務」),皆是由略策法律事務所(下稱「PAMO」)依據「PAMO服務條款」(下稱「本條款」)提供。使用者於使用本服務前,應閱讀並同意遵守本條款;使用者完成付費或使用本服務,視為已閱讀並同意之。本條款內容如下:

第一條、服務使用

(一)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時,應充分理解本服務的使用時機。若無法充分理解本服務使用時機,請於清楚掌握本服務後再行使用。本服務都設有提醒事項,使用者使用本服務,視為完全知悉本服務之使用時機。

(二)使用者若不同意本條款,應立即停止使用本服務。如有刪除帳號、個人資料等需求,請透過Email與PAMO聯繫。

第二條、使用者知悉事項

(一)使用者於註冊或使用本服務時,應提供最新且正確之個人或相關資料。

(二)使用者之個人資料如有變更,應即時更新,以便獲取最佳服務。

(三)使用者若於註冊或使用本服務時,提供不真實、不正確、錯誤、偽變造、未經授權等資訊,PAMO得暫停或終止使用者使用本服務。因過失而填載者,亦同。

(四)未成年或無完全行為能力之人,不得使用線上和解書服務。

(五)PAMO會委託第三方進行收款。

(六)PAMO會依據與合作企業的合約,為該合作企業發行可以使用本服務權限的專屬序號,該序號可由合作企業發給使用者。使用者因使用、輸入、點擊等方式開通該專屬序號之本服務使用權限者, PAMO不會另外收費。合作企業有權本於前述合約,向PAMO調閱透過自己專屬序號開通本服務的使用者個人下列資料:

  1. 姓名
  2. 生日
  3. Email
  4. 手機號碼

(七)本服務同時有採用喬睿科技TapPay金流交易系統(下稱「TapPay」),該系統之資料傳輸過程,係採SSL 2048 bit加密技術保護­,並通過PCI-DSS國際信用卡組織安全稽核。使用者付費使用本服務,即視為同意遵守《TapPay服務條款》。

第三條、條款更新

(一)PAMO有隨時新增、刪除或修改本條款或隱私權政策之權力,修改內容與生效時間,不另行公告。使用者於使用本服務時,皆應先行查看本條款。

(二)使用者若於本條款或隱私權政策修改內容生效後,仍繼續使用本服務者,視為同意所有修改內容。

第四條、隱私保護

(一)使用者於註冊或使用本服務時,所提供之個人資料,適用中華民國法律與本服務之隱私權政策。

(二)LINE並非本服務之提供者,PAMO不會將個別使用者之資料提供予LINE。

(三)PAMO另外設有「隱私權政策及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政策」,保障使用者之個人資料。

第五條、帳號及密碼安全

(一)使用者可瀏覽本服務之網站內容,惟本服務有部分僅提供予已完成會員註冊並登入之使用者。

(二)使用者不得以任何形式重複註冊本服務,經PAMO查證有重複註冊之情事者,PAMO得暫停或終止該使用者使用本服務。

(三)使用者於完成註冊後,即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帳號。如需變更密碼或找回遺失密碼,請透過Email與PAMO聯繫。

(四)使用者應妥善保管自己於本服務之帳號與密碼,並自行承擔所有不可歸責於PAMO之盜用責任。

(五)使用者不得將帳號、密碼或其個人資料,轉讓或出借予他人使用,PAMO除得暫停或終止該使用者使用本服務外,必追究使用者相關之法律責任。

(六)使用者發現帳號遭他人使用時,應立即聯絡PAMO尋求協助。

第六條、本服務之使用規定

(一)本服務僅提供使用者基於合法且不濫用之目的與使用,濫用與否由PAMO為最終判斷。使用者並應遵守本條款與相關法令。使用者若於中華民國以外之地點使用本服務,並應遵守該國家或地域之法令。

(二)使用者經PAMO通知錯誤使用本服務者,應立即停止或修正錯誤。若繼續以錯誤方式使用或錯誤無法修正者,PAMO得暫停或終止該使用者使用本服務。

(三)使用者同意並保證於使用本服務時,不侵害PAMO之權益、他人之權益,或為違法之行為,包含但不限於:

  1. 公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的檔案;
  2. 侵害或毀損PAMO或他人名譽、隱私、營業秘密、商標權、著作權、專利權、其他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
  3. 違反依法律或契約所應負之保密義務;
  4.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5. 傳輸或散佈電腦病毒;
  6. 從事未經PAMO事前授權的商業行為;
  7. 刊載、傳輸、發送垃圾郵件、連鎖信、違法,或未經公司許可之多層次傳銷訊息及廣告等;
  8. 對本服務其他使用者或第三人產生困擾、不悅或違反一般網路禮節致生反感之行為;
  9. 其他不符本服務所提供的使用目的之行為,或PAMO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第七條、本服務之暫停、終止

(一)PAMO將依一般合理之技術及方式,維持系統及服務之正常運作。但本服務之網站或設備,或本服務使用之外部服務,包含但不限於通訊服務或TapPay,發生包含但不限於以下情事時,PAMO得暫停或終止提供本服務:

  1. 例行性維護,包含但不限於檢查、保養、維修或軟硬體更新;
  2. 突發性系統或設備故障,包含但不限於伺服器遭任何形式破壞;
  3. 通訊服務發生包含但不限於被終止或網路傳輸品質不良之情形;
  4. 因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不可歸責於PAMO之事由,致使本服務或本服務使用之外部服務無法運作。

(二)使用者同意隨時會自己自本服務所取得之資料進行備份。PAMO得不備份使用者之資料。

第八條、PAMO之責任限制與排除

(一)PAMO係透過系統方式提供服務,並非以法律事務所立場提供法律服務,透過本網站所提供的資訊內容,僅為知識分享,不構成且並非提供法律服務或法律意見。

(二)PAMO不審閱或判斷使用者於使用本服務時所提供之資訊,亦不提供任何法律意見。

(三)PAMO與使用者間,不成立任何律師與委託人之契約關係。

(四)使用者因違反本條款而與他人產生紛爭者,與PAMO或本服務無涉,PAMO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五)因不可歸責於PAMO之事由,導致本服務之郵件、檔案或資料含有電腦病毒或任何有害物而生損害時,PAMO不負任何責任。

(六)因不可歸責於PAMO之事由,導致本服務之郵件、檔案或資料傳送或儲存失敗、遺失或錯誤等而生損害時,PAMO不負任何責任。

(七)使用者與TapPay間就費用支付或退款所生之爭議,須依TapPay之使用者條款進行處理,PAMO不負任何責任。

(八)使用者透過本服務連結至第三方網站,而與第三方網站生有發生任何爭議者,PAMO不負任何責任。使用者應自行詳閱該第三方網站之使用者條款及隱私權政策。

(九)本服務係消費者保護法第二條第十款所稱之「通訊交易」,屬客製化且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適用「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第二條之規定。

(十)PAMO保留解釋、取消、調整與修改本服務、本條款與隱私權政策之權利。

第九條、智慧財產權

(一)本服務之一切內容,包含但不限於文章、圖片、文字、軟體、網站架構,均由PAMO或其他權利人擁有其智慧財產權,包含但不限於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等。於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本服務將有權可以停止、中斷提供服務:

(二)任何人未取得PAMO與其他權利人之書面同意前,不得對本服務進行包含但不限於修改、重製、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之行為。

(三)使用者使用本服務時,不應有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四)使用者如於使用本服務時有任何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之情事,PAMO得暫停或終止該使用者使用本服務。

第十條、授權

使用者同意PAMO得於提供本服務之合理範圍內,對個人資料進行蒐集、處理、保存與利用,包含但不限於製作統計資料、進行關於網路行為之調查或研究等。

第十一條、違約

使用者違反本條款者,除負擔損害賠償之責外,還應按5倍損害賠償金額計算之懲罰性違約金予PAMO,並負擔PAMO為此所支出之其他費用,包含但不限於律師費等。PAMO得暫停或終止使用者使用本服務。

第十二條、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本條款之相關爭議或因本服務而與PAMO所生之爭議,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處理,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